本报讯 日前,嵊州市黄泽镇某村书记汪甲和村民汪乙被该市检察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和包庇罪批准逮捕。3月6日,汪甲因不肯在放水工资报销单上签字,与村民单某发生争执,导致单某左手拇指近节指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事后汪甲被取保候审。就在汪甲即将被提起公诉时,汪乙送了一份关于自己劝架时如何扳单某手指的材料到检察院替汪甲喊冤,同时汪甲也提出了新的证人,证明是汪乙拗断了单某的手指。 然而受害人和当时在场的人员却都说,汪甲和单某争执时汪乙并不在现场。经仔细查证,原来,汪乙为了帮汪甲逃避法律制裁,宣称自己拗断了单某的手指,还根据汪甲提供的材料,抄写了一份送到检察院。 被捕时汪乙后悔不已,原以为替人顶罪既可以化解纠纷,自己也不用承担责任,谁知却让自己也身陷囹圄。(张霞英)
|